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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共有14個結果
14 個結果
  • 除協助劇組申請場地外,協拍中心也可視案件需求協調借用公務資源等。 不過,無法協助申請私人營運單位之資源,例如私人攝影棚或器材公司等。
  • 不行,協拍中心不受理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案件。
  • 免申請費,惟視各場館單位規定應支付場租、使用成本如水電費或提供保證金。
  • 一般場景借用須提前7工作日,特殊需求場景(例如借用古蹟、管制場域、道路封閉、爆破、借用警消設備)申請須提前30工作日。
  • 因協拍中心須預留時間與申請場館及單位接洽,請務必留意申請日程並準時繳交資料,逾時不候。
  • 確認欲借場景後,請於周一至周五早上9點至下午6點間致電 02-8965-8177詢問。
  • 必備文件為:協助影視拍攝作業申請表、拍攝企劃書 (含拍攝腳本、拍攝範圍、場景陳設說明及使用時間)、工作人員名冊、注意事項切結書,其他文件填寫注意事項詳見連結。
  • 除了停止協拍服務外,更可能造成外界對拍攝劇組觀感不佳,以至於該場地之後可能較難協調借用,損害其他業界劇組的權益。請務必遵守場地借用規則,一同為業界打造友善的拍攝環境。
  • 協拍中心收到受理案件後,會由協拍專員與劇組辦理會勘,確定使用場地範圍及需求;另外若遇特殊需求(封街、車禍戲、爆破戲等)拍攝過程會有協拍中心專員陪同。
  • 若未經場地方及協拍中心允許就對場地進行破壞,視情節嚴重狀況,協拍中心有權停止協拍服務,以避免造成外界對拍攝劇組觀感不佳,請劇組務必配合復原場地。
  • 不行,警局不受理學生的封路申請。但若是不封路的情況可直接至當地所屬轄區的警局申請路權。
  • 不行,協拍中心僅受理大專以上院校之學生案件。
  • 不行,執行劇組拍攝工作非屬公務範疇,無法提供協助。
  • 請直接致電 02-8965-8177,或emai至ntpc.filmassist@gmail.com,信件主旨:詢問「(問題類型)」相關問題 ex. 詢問「大新北都會公園借用」相關問題,改成「新北大都會公園借用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