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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內容區塊
  • 《咒》- 八里區商港三、七、八路
  • 《火神的眼淚》- 淡水舊地政事務所
  • 《茶金》-英國領事官邸-2011
  • 《詭祭》-新北市府大樓停機坪
  • 網路劇《靈異街11號》-龍潭隧道-工作照

申請說明

誠摯邀請影人們在新北覓得理想場景,並用影像留下新北市的美麗風景

誰可以申請?
  • 可申請
    公司行號
  • 可申請
    大專院校學生
  • 不可申請
    不受理個人
申請流程

簡單四步驟,輕鬆拍新北

  • 確認場地 致電詢問
    STEP. 1
    確認場地 致電詢問

    劇組確認欲拍攝場景後,可致電協拍中心詢問是否能協助申請拍攝。協拍中心不支援私人攝影棚、片場或任何私人機構的申請。

  • 確認申請 資料提供
    STEP. 2
    確認申請 資料提供

    確認向協拍中心申請拍攝,下載制式表格填寫,將所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下方信箱。

    詳閱填寫範例,再進行填單申請,避免來回補件耽誤申請時間。

  • 協拍接洽 確認拍攝
    STEP. 3
    協拍接洽 確認拍攝

    審核通過後,協拍中心會接洽場地管理單位。場地回文同意後,協拍中心會提供核准文件,劇組即可進行拍攝。

    若遇民眾或單位詢問,可出示該份核准文件以證明有經過申請。

  • 地復原 結案驗收
    STEP. 4
    場地復原 結案驗收

    拍攝結束一個月內,須提供本局協拍場景之場景照、工作照;劇照及影片片段於上映日一個月前提供,並於片首或尾加入相關名銜及標誌。

    拍攝完畢後務必確實復原場地,一同為未來的業界創造良好拍攝環境!

申請前必看

申請前的必看事項,務必詳閱後再申請拍攝!

  • 確認場地 致電詢問
    STEP. 1
    確認場地
    致電詢問
    • 誰可以申請
      • 公司行號
      • 大專院校學生
      • 不接受個人申請
    • 哪些場景可以申請

      確認拍攝場景後,可致電協拍中心詢問或至場景資料庫查詢。

      場景規定及洽詢是否能申請,依各場景管理單位規定為主。

    • 如何申請

      僅受理電子郵件。將申請文件以PDF檔案格式,寄至下方信箱,信件主旨:○○(類型)《○○(作品名稱)》申請「○○場地」 (ex. 電影《12345》申請「新北大都會公園」)

    • 多久前申請
      • 一般場景

        提前工作日

      • 特殊需求

        借古蹟、警消設備,道路封閉、爆破

        提前30工作日

      • 道路拍攝申請

        • 不封路

          提前工作日

        • 封路

          提前30工作日

    • 申請費用

      免申請費,惟視各場館單位規定應支付場租、使用成本如水電費或提供保證金。

  • 下一步確認申請 資料提供
    STEP. 2
    確認申請
    資料提供
    • 跟別人撞檔期

      相同時段與區域,僅受理一組拍攝申請,並以已提出申請且完成審核者優先。

    • 申請要準備
      • 必備文件

        • 協助影視拍攝作業申請表
        • 拍攝企劃書(含拍攝腳本、拍攝範圍、場景陳設說明及使用時間)
        • 工作人員名冊
        • 注意事項切結書
        • 拍攝場地風險評估清單
      • 視申請需要提供

        •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/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(初次申請者需檢附)
        • 封路(街)交維計畫書
        • 特殊拍攝計畫書或搭景說明
        • 依場地管理單位規定之相關
        • 安全維護計畫自行確認表
        • 防疫應變計畫書
  • 下一步協拍接洽 拍攝過程
    STEP. 3
    協拍接洽
    拍攝過程
    • 拍攝時是否有協拍人員陪同

      協拍中心收到受理案件後,將視場地及拍攝需求,確認是否由協拍專員陪同劇組辦理會勘,或經協拍中心安排會勘由劇組自行前往即可;另拍攝期間若有特殊拍攝(如封街、車禍戲、爆破戲等),協拍中心將會派員赴現場協拍。

    • 申請單位務必投保保險

      協拍中心無提供投保保險服務,申請單位務必自行投保保險

    • 違規行為

      違反以下各項規定者,本局得要求申請單位、製片、導演及主要違規人員當場停止拍攝,並終止後續協拍服務。

      • 未申請通過就拍攝

        未申請通過就拍攝

      • 沒有確實復原場地

        沒有確實復原場地

      • 沒有申請就進行爆破或改變場地

        沒有申請就進行爆破或改變場地

      • 拍攝成果與申請內容嚴重不符

        拍攝成果與申請內容嚴重不符

  • 下一步場地復原 結案驗收
    STEP. 4
    場地復原
    結案驗收
    • 結案要做的事情

      詳細結案內容請參閱

      • 片首或片尾露出

        影片片首或片尾依序放上以下名銜及圖像標誌

      • 提供資料 x 4

        於拍攝結束一個月內,提供本局協拍場景之

        • 場景照 5 張
        • 工作照 5 張
        • 劇照 5 張
        • 30 秒影片片段

        * 劇照及影片於首次公開放映一個月前提供即可

        * 照片提供電子檔,無浮水印,解析度為 300dpi 以上。

想知道更多?

詳細注意事項下載;

道路申請

拍攝道路要申請,注意安全小心拍

  • 封路
    封路

    提前30工作日

    協拍中心申請

    個人及學生劇組不受理

  • 不封路
    不封路

    提前7工作日

    地方警局申請

    路權申請由各地方警局依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予以准駁

  • 特殊拍攝
    特殊拍攝

    提前30工作日

    協拍中心申請

    如出動水車、消防車、爆破、飛車追逐等

  • 海山、板橋、瑞芳 上列分局轄區道路
    海山、板橋、瑞芳
    上列分局轄區道路

    提前10工作日

    協拍中心地方警局申請

    路權申請由各地方警局依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予以准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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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文件
  • 海山、板橋分局

    填妥紙本申請資料,請當地里長、居民簽章,送至協拍中心用印,並將申請文件 email 至協拍中心,後再至各派出所申請。

    •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
    • 道路範圍平面圖
    • 腳本
    • 企劃書
  • 瑞芳分局

    請將申請資料 email 至本局協拍中心信箱,須由本局協拍中心將資料提供給分局申請。

    • 新北市政府協助影視拍攝作業《申請表》
    • 新北市政府協助影視拍攝作業注意事項《切結書》
    • 道路範圍平面圖
    • 拍攝企劃書、腳本、工作人員名冊
新北市各分局轄區及電話
分局單位轄區說明諮詢電話
三重分局三重02-8981-8900
新莊分局新莊、林口部分區域02-2992-4034
蘆洲分局蘆洲、五股、八里02-2281-0555
新店分局新店、烏來、深坑、石碇、坪林02-2911-1170
中和分局中和02-2249-8950
淡水分局淡水、三芝02-2621-2069
瑞芳分局瑞芳、雙溪、平溪、貢寮02-2406-2602
永和分局永和02-2921-3119
汐止分局汐止02-2641-2610
土城分局土城02-2266-5929
金山分局金山、萬里、石門02-2498-6532
板橋分局板橋西南56個里,民權路巷號雙數號02-2969-9512
海山分局板橋東北70個里,民權路巷號單數號02-2964-0322
樹林分局樹林02-2681-2101
三峽分局三峽、鶯歌、樹林 (樹林柑園里第8、13-37鄰、南園里第5、8-52鄰;
三峽老街範圍:三峽區民權街37號至147號)
02-2673-8531
林口分局林口、泰山02-2606-84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