誠摯邀請影人們在新北覓得理想場景,並用影像留下新北市的美麗風景
劇組確認欲拍攝場景後,可致電協拍中心詢問是否能協助申請拍攝。協拍中心不支援私人攝影棚、片場或任何私人機構的申請。
確認向協拍中心申請拍攝,下載制式表格填寫,將所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下方信箱。
詳閱填寫範例,再進行填單申請,避免來回補件耽誤申請時間。
審核通過後,協拍中心會接洽場地管理單位。場地回文同意後,協拍中心會提供核准文件,劇組即可進行拍攝。
若遇民眾或單位詢問,可出示該份核准文件以證明有經過申請。
拍攝結束一個月內,須提供本局協拍場景之場景照、工作照;劇照及影片片段於上映日一個月前提供,並於片首或尾加入相關名銜及標誌。
拍攝完畢後務必確實復原場地,一同為未來的業界創造良好拍攝環境!
確認拍攝場景後,可致電協拍中心詢問或至場景資料庫查詢。
場景規定及洽詢是否能申請,依各場景管理單位規定為主。
僅受理電子郵件。將申請文件以PDF檔案格式,寄至下方信箱,信件主旨:○○(類型)《○○(作品名稱)》申請「○○場地」 (ex. 電影《12345》申請「新北大都會公園」)
一般場景
提前7工作日
特殊需求
借古蹟、警消設備,道路封閉、爆破
提前30工作日
免申請費,惟視各場館單位規定應支付場租、使用成本如水電費或提供保證金。
相同時段與區域,僅受理一組拍攝申請,並以已提出申請且完成審核者優先。
必備文件
視申請需要提供
協拍中心收到受理案件後,將視場地及拍攝需求,確認是否由協拍專員陪同劇組辦理會勘,或經協拍中心安排會勘由劇組自行前往即可;另拍攝期間若有特殊拍攝(如封街、車禍戲、爆破戲等),協拍中心將會派員赴現場協拍。
協拍中心無提供投保保險服務,申請單位務必自行投保保險
違反以下各項規定者,本局得要求申請單位、製片、導演及主要違規人員當場停止拍攝,並終止後續協拍服務。
未申請通過就拍攝
沒有確實復原場地
沒有申請就進行爆破或改變場地
拍攝成果與申請內容嚴重不符
詳細結案內容請參閱
提供資料 x 4
於拍攝結束一個月內,提供本局協拍場景之
* 劇照及影片於首次公開放映一個月前提供即可
* 照片提供電子檔,無浮水印,解析度為 300dpi 以上。
詳細注意事項下載;
提前30工作日
向協拍中心申請
個人及學生劇組不受理
提前7工作日
向地方警局申請
路權申請由各地方警局依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予以准駁
提前30工作日
向協拍中心申請
如出動水車、消防車、爆破、飛車追逐等
提前10工作日
向協拍中心及地方警局申請
路權申請由各地方警局依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予以准駁
海山、板橋分局
填妥紙本申請資料,請當地里長、居民簽章,送至協拍中心用印,並將申請文件 email 至協拍中心,後再至各派出所申請。
瑞芳分局
請將申請資料 email 至本局協拍中心信箱,須由本局協拍中心將資料提供給分局申請。
分局單位 | 轄區說明 | 諮詢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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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重分局 | 三重 | 02-8981-8900 |
新莊分局 | 新莊、林口部分區域 | 02-2992-4034 |
蘆洲分局 | 蘆洲、五股、八里 | 02-2281-0555 |
新店分局 | 新店、烏來、深坑、石碇、坪林 | 02-2911-1170 |
中和分局 | 中和 | 02-2249-8950 |
淡水分局 | 淡水、三芝 | 02-2621-2069 |
瑞芳分局 | 瑞芳、雙溪、平溪、貢寮 | 02-2406-2602 |
永和分局 | 永和 | 02-2921-3119 |
汐止分局 | 汐止 | 02-2641-2610 |
土城分局 | 土城 | 02-2266-5929 |
金山分局 | 金山、萬里、石門 | 02-2498-6532 |
板橋分局 | 板橋西南56個里,民權路巷號雙數號 | 02-2969-9512 |
海山分局 | 板橋東北70個里,民權路巷號單數號 | 02-2964-0322 |
樹林分局 | 樹林 | 02-2681-2101 |
三峽分局 | 三峽、鶯歌、樹林 (樹林柑園里第8、13-37鄰、南園里第5、8-52鄰; 三峽老街範圍:三峽區民權街37號至147號) | 02-2673-8531 |
林口分局 | 林口、泰山 | 02-2606-8455 |